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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严防“节日病”
2021-09-15 09:30   绍兴市纪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不断释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转发绍兴市纪委近日通报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绍兴市应急管理局防火救灾处处长钟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20年8月,钟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外省旅游,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1年5月,钟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追缴。

二、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海中队工作人员潘志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4月至8月,时任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海中队中队长潘志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1年8月,潘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追缴。

三、柯桥区住建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徐建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张金等人在瓶装燃气管理上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3月,柯桥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因在瓶装燃气管理上存在职权不清、监管不力、处置失当等问题,被上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徐建强、张金作为分管领导,不正确履职,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四、上虞区小越街道村镇建设办主任孙文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0年,孙文军在担任上虞区小越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村镇建设办主任期间,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红酒等礼品,合计价值人民币4300元。2021年8月,孙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五、诸暨市店口镇城建办工作人员俞焕军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俞焕军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礼卡,合计价值人民币9000元。此外,2020年7月,俞焕军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6月,俞焕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六、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俞均违规收受礼品礼卡等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俞均在担任嵊州市黄泽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及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香烟,合计价值人民币7500元。此外,俞均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8月,俞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七、新昌县沃洲镇知新村下坑自然村原专职网格员石巧珍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月19日,时任下坑自然村专职网格员石巧珍,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巡逻检查,在下坑自然村村民焚烧杂草时未能及时到场制止,致使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2021年6月,石巧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7起问题既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的“常见病”“节日病”,又有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慎独慎微慎初,守牢“底线”、不越“红线”、莫碰“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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