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耕山上成群的违法建筑,竟然整整5年久拖不拆。8月30日,温州市瓯海区严肃查处一起农村违建工作中的履职不力问题,10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事件的缘起,要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因生活不便,瓯海区娄桥街道东风村麻耕山的村民开始搬到山下居住,山上房屋长期空置、有的甚至坍塌。2013年起,部分村民未履行相关手续,便自行上山翻建、扩建甚至新建房屋。
村民再度上山,让原本的老旧电表无力负荷。2014年6月,东风村所属的外东园、底东园两个自然村向当地电力部门申请新增电表变压器。根据有关规定,两个自然村办理用电业务需提供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材料。于是,村民要求街道出具两个自然村房屋产权证明予以证实。
在一张略显破旧的纸上,记者看到大致内容为“东风村140户住户房屋约建于上世纪50年代,房屋产权证因历史原因未办理”的证明材料,措辞避开了其中涉及到违法建筑的事实。
材料底部,写着“上述情况属实,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的意见,还赫然盖着一枚娄桥街道办事处的公章。为这份证明“放行”的,是时任街道党政办主任陈永耀,他在未经街道分管领导同意,也未到现场将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予以区分的情况下,擅自签字、盖章。
“如果是违建,街道怎么会给我们证明,电表又怎么装得起来?”
电表翻新后,部分违建村民反而振振有词。
一张原本是电力部门用于甄别合法建筑的证明,反而成了违建横行的护身符。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初,原本还在观望的村民反而行动起来,违法建筑一下子增加到48户。
把关不严的街道证明,固然加剧了违建之风,但5年内一下子冒出这么多违建,相关职能部门真的没有发现?实情并非如此。
2014年8月,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娄桥中队(现为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娄桥中队)、瓯海国土分局娄潘管理所(现为瓯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娄潘管理所)日常巡查时均了解到此事。城管执法部门制止了正在施工的违建,国土部门也仅对其中2处违法用地情况给予查处,但两家单位均未对连片违法建筑依法查处,甚至相互发函、推诿工作;街道办事处下达停建通知书后,作为辖区内整治和查处违建的主要责任主体,也没有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纵容问题愈演愈烈。
今年6月,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启动问责程序。8月,陈永耀因滥用职权,负有直接责任,受到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娄桥街道分管拆迁的原党工委委员张吟宇、娄桥行政执法中队原中队长孙赟、娄潘国土所副所长叶坚锋,因主体责任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娄潘国土所所长徐胜光等其他6名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书面检查处理。
瓯海区纪委区监委还同步向娄桥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放监察建议书,责成三家单位对违法建筑全面调查。截至发稿时,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稳步进行。
执纪者说
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纪检三室主任陈颂:
本案中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乱作为,属地街道处置不力不担当,执法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层层监管层层失职,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公章“一盖了之”看似小事,实则是没把肩上的责任当回事,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损害的是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精准发力,用好问责利器,持续强化震慑效应,督促党员干部树牢责任意识,向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