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一名村干部的林某某,在美国的潜逃生活与其他海外潜逃人员有所不同:有房有车、生活安定……但即便如此,被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的他,最终还是决定在2018年的最后几天回国自首,以“重生”的方式迎接新年。12月27日14时,他乘坐的航班准点降落在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是什么原因让林某某鼓起勇气,直面曾经犯下的过错?又是什么原因让他毅然决然回国投案?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的专案追逃小组成员还原了林某某的心路变化历程。
36计,并非“走为上策”
1975年出生的林某某,是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瓯浦垟村的村民。2007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他与其他7名村两委成员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在擅自处置15套安置房(合计面积2119.82平方米)中,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7年后的2014年,事情败露。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林某某,赶在当年农历正月期间,急匆匆地在北京乘机飞往美国。2014年6月24日,鹿城公安分局对其立案侦查;7月7日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当月,林某某的家属退赔了购房差价款。
2015年11月16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某某批准逮捕。与此同时,与林某某共同非法处理安置房的其余涉案人员,均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了相应罪刑。但林某某却始终藏身美国,多年来不曾露面。2016年7月11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了红色通报。
“逍遥法外”,果真心安理得?
未曾归案伏法的林某某,一直是办案人员的心结。今年4月,鹿城区追逃追赃协调小组成立了专案追逃小组,由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林某某的追逃工作。
“我们联合区公安分局对林某某的有效信息进行了深入排查,成功与他妻子的姐姐潘某取得了联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终于取得了潘某的信任,她表示愿意配合专案组做工作。”专案组工作人员透露,林某某在美国期间与潘某联系密切,他们在潘某的协调下与林某某积极接触,不断对其进行政策攻心。
5月8日,专案组工作人员与林某某在微信上取得直接联系,进一步方便了劝返劝投工作的开展。8月23日,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公告》,专案组人员马上转发给了林某某,并跟他详细解释政策中的利好内容,同时动员潘某一起做林某某的思想工作。至此,追逃工作终于找到突破口。
上述工作人员回忆说:“经过我们的不断劝说,林某某本人逐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产生了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想法。但与其他外逃人员有所不同,他在美国的工作、生活都较为稳定,名下还有车子房子,因此他存在很多思想顾虑,患得患失,摇摆不定,始终难以下定决心回国自首。”
“他山之石”,贵在可以“攻玉”
“临门一脚”的转机是在11月26日。当天,专案组人员将侵吞公款潜逃18年的徐少斌(原鹿城区检察院科员)回国自首的新闻报道第一时间转发给了潘某等人,当天晚上潘某就主动跟专案组人员电话联系。专案组人员趁势抓住机会,对潘某进行了近1个小时的思想工作。潘某随即表示:会立刻劝说林某某回国投案,并动员全家族的人,帮他解决顾虑的问题。
第二天一早,专案组人员就接到了林某某自己打来的越洋电话。“电话中,林某某表示愿意回国投案自首,随后还通过微信发来他自己手书的《自首意愿书》,同时还告知他在美国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当天,他即刻购买了从美国纽约飞回上海的机票,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坚定的态度。”专案组人员介绍,林某某在徐少斌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切身体会到,如果不回来投案,永远都抬不起头,也很可能错过亲朋好友生命中最为重要的日子。他发自内心地珍惜国家的优待政策,感谢办案人员的真诚帮助。
“海外不是天堂,逃跑并非事了。”温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在中央、省、市三级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温州在追逃追赃“战役”中取得的又一次胜利,也是今年“8.23公告”颁布后,温州首名从境外回国归案的红通对象。接下来,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做好追逃追赃工作,也希望所有因职务犯罪案件在逃的人员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争取早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