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嘉兴市善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出租车车队队长卢尚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务油卡,先后多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和套现,涉案金额共计4800余元。2020年5月8日,卢尚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卢尚卫因家属在上海住院,需经常往返照顾,汽车加油费用较大,于是他就想到利用单位新办油卡未绑定车牌号的漏洞,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
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卢尚卫先后15次私用公务油卡,其中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0次,公卡套现5次。后来,卢尚卫考虑到自己公卡私用金额有点多,怕被发现,又用现金为公务用车加油800元。
2020年3月,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和县交投集团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问题,并立案审查。2020年5月8日,嘉善县交投集团公司党委给予卢尚卫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给单位。
违纪者反省
我因一时糊涂且存在着侥幸心理,拿着公务油卡谋取私利,根源还是自己党纪意识淡薄,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今后一定汲取教训,提高廉洁意识,守牢纪法底线。
执纪者说
推行公务油卡的目的是规范公务用车,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然而,在一小部分人手里,这张卡片却成了打开油枪的“钥匙”,用来为私家车加油,甚至直接套现。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