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9年6月,时任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皂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金顺竖利用职务之便,默许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同时还存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21年3月,因违反廉洁纪律,金顺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无职可撤,故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7月,皂坑村的山林开发项目对外承包,项目承包商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合作社,并提出由金顺竖妻子担任合作社出纳,按月支付工资。“承包商聘请的是我妻子,我自己并没有领取工资或者收取好处,应该没有问题。”金顺竖明知妻子无相关会计或出纳的从业资质和经历,且该项目尚未有实质性进展,在利益驱使下,他仍接受了承包商的提议。
于是,2017年至2019年6月,金顺竖妻子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在该承包方处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59872元。
2018年11月,因买房资金短缺,金顺竖向该承包商提出借钱,用于临时周转。承包商认为山林开发项目需要金顺竖关照,经考虑后支取了5万元现金,以零利息的形式借给了金顺竖。
2020年7月,黄村乡纪委收到关于金顺竖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展开核实审查。2021年3月,金顺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无职可撤,故最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获取的薪酬59872元。
违纪党员反省
筹备这个项目时,我是一心一意想要招商引资,为村集体增收的。但是面对金钱的诱惑,我没有坚持自己的初心和信仰,再加上纪法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钱是不对的,最终犯了错误,给党组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愧对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执纪者说
金顺竖默许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谋取私利,向承包商违规借用财物,这些违纪行为的背后,实际上是借权力投机谋利,是公权力的异化和滥用,触犯了纪律底线。党员干部应引以为戒,厘清权力公私边界,管好自己和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