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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解读
2018-10-22 09:37  

如何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如何建设“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如何建立“不便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如何形成“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如何改革创新,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条件?近日,省委颁布的《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惩治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

“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省委反腐倡廉重要部署

【关键词】廉政文化

【《意见》规定】面向社会开展廉洁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

【《意见》解读】2003年初,杭州市在上城区8所中小学校开展“敬廉崇洁”启蒙教育试点,上城区纪委和区教育部门把学科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作为“敬廉崇洁”启蒙教育的主要途径,力求潜移默化、循序渐进。通过近两年时间的教育,学生在是非观、价值观上发生了可喜变化。今年4月,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选择4所学校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4%的学生明确表示不羡慕坐公车上学的同学,90.8%的学生会劝说父母做官清廉、不收贿赂、秉公办事。这表明,“敬廉崇洁”教育进校园以后,廉政文化所产生的影响力。

不仅如此,我省各地各界也纷纷开展廉政征文,开通廉政网,出版廉政丛书,举办廉政沙龙,成立廉政讲师团,开设廉政壁画墙等活动……借助文化这一载体,廉政清风吹进了千家万户。

实践证明,推动整个社会树立良好风气,有助于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廉政文化活动正是让民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绝好载体。正是基于此,廉政文化建设首次被写入省委文件。《意见》明确要求,利用文学艺术传播廉洁思想,宣传廉政理念。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社区组织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引导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廉、崇廉、爱廉的良好社会风尚。

制度创新提供体制保证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

【《意见》规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意见》解读】工作中会有不足,干事业会有失误,但只要有人及时指出,自己及时觉察和改正,这对于工作和事业都是有利的,对自己成长和进步也有好处。如果只考虑个人得失,不讲原则,对缺点和错误视而不见,甚至姑息纵容,任其发展,必然积小过为大失,从量变到质变。然而,现在有一种倾向,好像批评是不得了的事情,批评谁就得罪谁,出现批评的人不敢批评、被批评的人也不愿被批评等现象,这种不好的风气对党组织的肌体健康是有危害的。从制度上明确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是要营造一种勇于批评、欢迎批评、接受批评的良好氛围,使之成为一种正常政治生活和长效机制,这有助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关键词】决策机制

【《意见》规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意见》解读】在一些地方,有些领导干部在项目投资上常常是“拍脑袋定决策,拍胸脯搞实施,拍屁股留下烂摊子”,轻率冒进乱拍板,造成决策的失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到头以一句“交学费”了事。以往,由于责任不明,职责不清,决策者实际上没有承担决策失误的压力,致使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败家子工程”屡见不鲜。

如今,这些“拍脑袋”工程将失去市场,“三拍”官员将要受到严厉的处罚。从《意见》中可以看出,建立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的目标是建立起科学民主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按照《意见》规定:“要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此举旨在通过“谁决策、谁负责”,杜绝随意决策、草率决策的现象。

【关键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意见》规定】全面推行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

【《意见》解读】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去年上半年,省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根据《关于试行市、县(市、区)党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的意见》,我省全面实施了地方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此举可以更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干部选拔任用的不正之风。因为提名重要干部不再是上级领导直接拍板可以定的,也不仅是常委会讨论就可行的,它要将提名权从“少数人选人”变为“多数人选人”。

根据目前我省干部差额考察工作的规定,今后凡领导班子换届、新组建班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时,都必须实行差额考察,好中选优。过去选拔一名干部,组织部门实行的是等额考察,选取一个就考察一个,考察合格就可以正式上岗。现在一个岗位有几个人参与竞争,在干部群众中进行考核初选后,若干优秀候选人还要进行差额考察,最终选出一位能力最强、最适合这个岗位的领导干部。

这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和目标,在《意见》中也得到了充分反映。《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意见》除了在提名、选举等方面,还在干部考察、干部考核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措施,如完善考察办法,拓宽考察渠道,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和差额考察。省委还在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意见及实施办法。

“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

【关键词】党内监督

【《意见》规定】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意见》解读】“一把手”是一个部门权力的核心,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一把手”成为腐败“高危对象”。对此,我省近年来在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上不断加大力度,如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述职述廉、出国审查审批、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

《意见》明确了监督对象的重点,并提出要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出台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据了解,《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在征求意见中。这十项制度,包括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舆论监督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等。这将进一步增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政府机关监督

【《意见》规定】强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完善对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深化市、县(市、区)长、乡(镇)长、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意见》解读】针对基层政府领导实施的“效益审计”在我省已取得初步成果,并将成为今后五年我省开展审计工作的重点。我省在“效益审计”中,积极推进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市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政府经济活动的绩效进行审计。从通常的离任后审计转向离任前经济责任审计与任期审计相结合,实行“先审计,后离任”。我省从2001年开始进行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目前从县市长到乡镇长,从国有企业领导人到厅局长,已全面构建了省市县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审计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对象可能涉嫌职务犯罪,需由检察机关查处的,应将有关线索和证据材料在审计结论作出后10日内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按照此通知要求,今后凡是有账上短款5000元以上、挪用公款1万元以上、私分回扣5000元以上、单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以上等14种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经审计机关审计发现后,均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此举旨在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联手反腐。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斗争中的监督作用,我省已做了不少工作,但审计机关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审计难,处理更难,执行处理决定难上加难”的问题。《意见》强化了审计监督,旨在更好地发挥政府专门机构的监督作用。《意见》还提出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支持和保证行政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舆论监督

【《意见》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工作制度。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意见》解读】舆论监督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工作的职责,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有助于形成“公生明,廉生威”的社会舆论,有助于揭露和制约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并有助于纠正不正之风,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

近些年,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媒体的舆论监督类报道,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欢迎。这说明,舆论监督的效果以及重要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应该看到,目前舆论监督还是有一定难度。实施舆论监督,不仅需要新闻单位和记者编辑的勇气,也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舆论监督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和支持新闻舆论监督,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据介绍,我省近期还将出台有关舆论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拒绝接受舆论监督或故意拖诿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对其进行教育和批评,督促其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对干扰和破坏舆论监督,违反党纪政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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