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根据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二、活动地点
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26日(周一)下午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人员统一乘坐大巴车,于12:30从学院南大门出发。
2.参加人员请提前安排好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分管(联系)院领导同意,并于6月25日前报纪检室备案。
3.党员干部请佩戴党员徽章。
联系人:金勤勤 联系电话:87761238(9201238)
纪检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