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浙江省政策>>正文
《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2005—2007年工作要点
2018-10-22 09:37  

一、加强教育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1)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并努力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分三批抓好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农村及部分党政机关的教育活动;向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单位派出督导组,建立省级领导联系点,以点带面指导先进性教育。(3)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走在前列”要求,制定并落实全面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意见。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抓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意见和措施的落实,研究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
2005年:(1)完善省级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议、重点网站宣传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巩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2)坚持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3)完善《浙江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信息与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办法》。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和工作例会等制度,调整、充实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讲反腐倡廉党课制度、对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三)强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2005年:(1)把《实施纲要》、省《实施意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一至二次专题学习,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和征文评选。(2)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权力观为重点的主题教育活动。(3)编辑出版《廉政镜鉴丛书》,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反腐倡廉教育的辅助材料。(4)继续组织开展“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和读书读报思廉等活动。(5)举办第6期新任省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
2006年至2007年,组织编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每年举办一期新任省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文章评选活动,并在《浙江日报》推出一批优秀文章。
(四)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
2005年:(1)建立一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和“红船精神”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开展中央《实施纲要》知识竞答、“卫士奖”评选等活动,办好“反腐前线”、“阳光行动”等栏目。(3)创作一组反腐倡廉歌曲,举办首届反腐倡廉歌曲演唱会,评选出一批优秀反腐倡廉歌曲。(4)在浙江电视台推出反腐倡廉文艺节目。(5)办好省市两级廉政网站。(6)从2005年开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7)树立和宣传一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解剖一批典型案例,开展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
2006年,组织浙江省第二届反腐倡廉书画展和第三届反腐倡廉文艺汇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专题电视栏目和电化教育经验交流会,组织电教片评奖活动。
2007年,评选优秀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总结、交流和推广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的经验。举办反腐倡廉五年成果展,展示党的十六大和省十一届党代会以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整合廉政信息资源,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网络评论工作。
(五)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2005年:(1)召开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总结交流廉政文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2)制定浙江省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整体推进全省廉政文化建设。(3)举办面向全国的廉政文化建设论坛,编辑出版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丛书,形成一批理论成果。(4)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在全省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点。
2006年至2007年,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召开全省廉政文化建设“六进”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深入推进“六进”活动的开展,力争在全国率先形成一批“六进”工作典型示范群。
二、健全制度
(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2005年:(1)继续抓好县(市)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研究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2)制定关于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的实施办法。(3)制定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4)制定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
2006年至2007年,总结完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经验,制定相关制度。探索制定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有关规定。选择部分地方进行全委会事先征求代表意见和邀请党代表列席全委会试点。对部分市和厅局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
(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2005年,研究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规定,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
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和纠错改正机制。
(三)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
2005年:(1)制定浙江省贯彻实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若干规定(试行)。(2)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3)规范领导干部投资入股行为。
2006年,探索制定基层村(居)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制定完善浙江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实施办法。探索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
2007年,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具有约束力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四)建立健全廉政评价办法和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2005年:(1)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组织处理、经济处罚、限制职业资格等制度。(2)制定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促进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廉政评价办法。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
(五)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005年至2006年,修订完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规范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制定实施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
2007年,制定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制定对违反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规定、违反行政审批制度、违反产权交易规定、教育乱收费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六)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和制度
2005年:(1)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健全工作机制。(2)建立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追究分析制度的规定。(3)积极探索执纪执法机关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
2006年至2007年,修订完善《浙江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探索制定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度体系。开展一次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探索建立浙江省关于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
三、强化监督
(一)加强党内监督
1、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出台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抓好落实。
2005年:(1)修订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民主生活会、巡视、谈话和诫勉等四项制度的实施办法。(2)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信访处理等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3)制定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2006年至2007年,着力抓好《党内监督条例》及十项制度实施办法的落实,在全省组织对党内监督十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谈一述”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出国(境)审查审批、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
2、加强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工作制度。
2005年,对4个市和4个厅局开展巡视工作。
2006年至2007年,继续开展巡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巡视工作质量,综合运用巡视成果。
3、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
2005年:(1)制定关于对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规定。(2)全面实行对省直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
2006年至2007年,完善省直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在市、县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
4、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005年,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
2005年:(1)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述职评议、执法评议和司法监督工作,对省建设厅厅长开展述职评议,对省卫生厅厅长2004年述职评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2)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政府投资资金的审查监督。(3)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
2006年至2007年,制定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不适当决定和依法罢免等法定手段进行监督的具体形式和途径。
(三)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
2005年:(1)召开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行政监察工作经验,对今后一段时期的行政监察工作进行部署。(2)制定出台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3)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监管,重点对省国信控股集团等国有企业和杭金衢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审计。(4)对11名县(市、区)长和25名省直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6年至2007年,组织对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试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和运用制度,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执法监督结合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不断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
(四)支持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
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人民政协充分运用建议案、提案、课题调研、视察督查、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重要情况专报、民情热线电话、委员举报等各种民主监督形式,重点就法律法规的实施、中央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情况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支持政协通过听证会、双向交流、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会议等形式,反映党政机关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有关行业的特约监督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的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相结合,形成民主监督长效机制。
(五)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
2005年:(1)探索制定对重大行政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管辖、提审和指定其他法院管辖制度,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2)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3)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力度,推进个案预防、行业系统预防和重点工作专项预防,积极探索在“五大百亿”工程建设等领域联合构建惩防体系的方法和途径。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健全人民检察院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查处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和审查逮捕工作。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
(六)加强社会监督
2005年:(1)制定出台浙江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召开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深化完善县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调研起草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年底前各市和省直单位建立门户网站。(2)规范村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扩大公开面。健全村民议事制度、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3)出台《浙江省厂务公开责任制(试行)》和《浙江省厂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范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在新组建工会的20%以上的非公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制度。(4)逐步完善特邀监察员、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等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5)实行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积极探索网上举报、下访、领导接待日等新的方法和途径。(6)建立健全舆论监督的工作制度,制定关于舆论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
2006年至2007年,制定出台浙江省政务公开举报督察和奖惩制度和浙江省信息化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法制化进程。推进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建设,建立村务公开省、市、县三级督查制度。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IS09000质量体系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浙江省贯彻《信访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的信访工作。
四、深化改革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5年:(1)制定浙江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意见及其实施办法,选择若干市、县(市、区)进行试点,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研究出台浙江省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的具体办法。(3)探索制定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离职、辞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相关制度,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等有关规定。(4)抓好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的落实。
2006年至2007年,探索制定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规范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程序和要求。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初始提名、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完善全委会任免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回复组织函询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有效机制。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5年:(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2)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3)对《浙江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4)探索制定加强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管理的意见,规范行业协会服务行为。(5)加强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抓好《浙江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落实。
2006年至2007年,制定浙江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办法。研究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构建全省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和网上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行政审批、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资料定期报送检察、监察机关备案审查制度,逐步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
(三)深化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
2005年:(1)研究制定《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2)制定出台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3)制定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投资行为。(4)推进地方金融改革。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抓好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落实,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和决策机制,继续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投资调控体系,加强投资监管。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2005年:(1)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制定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3)探索制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行为。(4)制定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初步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5)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完成12套子系统的开发,并在全省90个市、县(市、区)财政局推广应用。
2006年至2007年,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决算的制衡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实施办法,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05年至2007年,按照中央的要求,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和人民法庭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研究制定案件审判监督相关制度,完善执行工作体制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和完善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和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财产保证和保释制度。修订完善《浙江省人民陪审员制度》。
(六)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1、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制度。
2005年:(1)制定出台浙江省招投标管理条例。(2)进一步深化各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县(市)也要逐步建立,并向乡镇(街道)延伸。(3)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4)制定关于在全省城乡规划领域全面推行“阳光规划”的意见。(5)出台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006年至2007年,制定出台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省级招投标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
2、规范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2005年:(1)制定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的管理。(2)出台浙江省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试行),规范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3)制定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政策措施。
2006年至2007年,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浙江省土地供应公示制度》和《浙江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廉洁从政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
3、规范和完善产权交易制度。
2005年,研究制定浙江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和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国资专职监管人员报告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
2006年至2007年,修订《浙江省产权交易监管规定》,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进一步形成市场竞价机制。
4、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2005年:(1)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2)制定政府采购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开展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七)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
2005年:(1)制定省属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2)积极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选择5家省属企业集团实施首批改革。(3)加快组建市级国资监管机构,探索县级国资监管有效形式。(4)探索制定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国有产权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国有资产流失查处试行办法》。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加强对经营者任期经营业绩的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逐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层职务消费行为。探索制定资产评估机构委托和重点项目专家评议与质询等制度。
(八)深化效能建设
2005年:(1)组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召开全省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和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效能监察室。(2)制定浙江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3)制定浙江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落实《浙江省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对《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4)聘请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制定浙江省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全省性明查暗访活动。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健全投诉网络体系,畅通基层和群众投诉的渠道,不断完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效能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九)加快“信用浙江”建设
2005年:(1)研究出台浙江省“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规划。(2)推动信用研究机构和协会的建设。(3)加强中介机构信用建设,启动个人信用建设。(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诚信经营。
2006年至2007年,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建立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五、从严惩治
(一)突出办案重点
2005年至2007年,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赌博案件,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案件,以及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二)加强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建设
2005年至2007年:认真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本级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浙江省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推行案件公开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建成全省办案人才库。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办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纪意识,提高查处案件工作的适应、发现、突破、执行和促防等能力。
(三)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调配合
2005年,认真执行《浙江省纪检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修订完善《浙江省查办大要案联席会议制度》,总结交流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协调配合的工作经验,完善相关程序,形成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
2006年至2007年,探索制定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整合执纪执法机关资源优势,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探索建立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工作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办案工作程序体系和组织协调机制。
(四)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促防功能
2005年至2007年,健全全省违纪违法案件数据库和案件分析平台,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防治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制度,做到每查处一起大案要案,提出一个案件剖析报告,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专项整改。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在惩防体系中的促防功能。
(五)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
1、纠正不廉洁行为。
2005年至2007年,重点查处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五方面”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深化纠风治乱。
2005年:(1)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本级机关纠风工作程序的规定(试行)》。(2)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3)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4)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2006年至2007年,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纠风治乱工作。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关闭窗口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廉政频道 |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农林大学 | 浙江农林大学纪委网站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浦阳路77号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

邮编:311800. 电话:0575-8776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