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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2-12-29 10:41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学院纪委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借举办职工文化等各类活动违规发放奖金;

2、严禁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和赠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3、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

4、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过年、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5、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6、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各类红包、购物卡、贵重物品和吃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与赌博活动;

9、严禁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人师表、身正为范,坚持立德树人。

监督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0575-877612389201238

举报邮箱:jyxyjw@zafu.edu.cn

来信来访:诸暨市浦阳路77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509-1办公室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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