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中秋、国庆临近,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又到了重要节点。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根据上级要求,现就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公务接待、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月饼等节礼;
4、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严格遵守“七个一律”;
5、严禁借开会、考察、学习、培训等公务差旅之机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或绕道、中途滞留旅游等;
6、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等
1、严禁违规借工会活动、外出学习、办班培训、场馆出租(开放)、食堂餐补等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违反规定在本单位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3、严禁违规以购物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三、严禁收受礼金、礼卡等
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2、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3、严禁收受学生或者家长礼金礼卡,以及用微信红包、微商推销、物流快递、支付宝转账、电子充值点券等方式收受节礼。
学院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教育警示,形成有力震慑。
暨阳学院纪委办
2018年9月20日